中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中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主任衣庆胜,副主任孙惠民、董曙勤、孙世夫、孙继武和委员王煊、边立红、毕艳波、朱宝锋、刘莎莎、孙明、杜峻岐、李静、杨艳、杨福志、迟伟、张伟、张伟音、张晓飞、陈文新、范文斌、范涛、周树贵、孟泓禄、姚波、顾宏、徐宇春、高岩、解丽颖、訾玉茹共30人出席会议(委员王珂琦、曲庆、杨立斌因事请假缺席)。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郭云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崔英俊,区法院院长张永庆,区检察院检察长孙茂元;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街工委相关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衣庆胜主持。
会议审查和批准中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中山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草案)》。
一、审查和批准中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关于中山区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山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作出了《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认为,2017年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会议同时指出了2017年中山区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会议要求,区政府一要认真落实重要改革措施。按照《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改、完善预决算编制工作,重点反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支出决算和政策实施的主要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和实施情况等。二要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必须调整的应按法定的程序审批或报告,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三要不断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突出对专项资金使用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列出清单,逐项整改,提高审计情况的公开力度。
本次常委会会议形成了审议意见,会后交区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另行发文)
二、听取和审议《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5年以来,区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班子建设、作风纪律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确保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较好完成了改革的各项任务。会议同时指出了区检察院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在创新做活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还缺少自身特色;二是在改革过程中,对人员的培训、教育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在以严格的制度和科学的机制规范队伍管理方面还需要提高。
会议要求,区检察院今后要把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要针对队伍建设中的短板,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人员的能力素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二要借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凝聚人心,进一步理顺司法责任,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司法队伍;三要深化检察机关制度建设,在落实上下功夫,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本次常委会会议形成了审议意见,交区检察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另行发文)
三、听取和审议《中山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草案)》
会议指出,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工作,是加强代表队伍建设,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也是落实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代表管理办法,加强代表履职工作管理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探索代表退出机制,优化代表结构,从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代表队伍。会议要求,区人大各街工委要切实担负起日常考核责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要做好考核工作的组织与指导,充分运用履职系统app等方式做好量化管理,切实抓好代表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