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6年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年11月29日,中山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中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经审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山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常委会认为,区政府在预算执行和调整过程中,能够有效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意见和决议,本次预算调整方案切实可行: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方面,受“营改增”税制改革及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调整等因素影响,只对部分税种收入进行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不做调整,保持161,000万元不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方面,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基本工资、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等因素影响,预算支出调减13,000万元,由原来的225,000万元调整为212,000万元。14个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等10个科目减少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3个科目小幅调增;预备费3,0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生相应支出,本次全部调减。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方面,年初预算调入11,143万元,主要用于弥补预算收支缺口,本次不予调整。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略有节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对年初预算不进行调整。
常委会要求,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科学把握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夯实财政基础,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全力组织收入确保全年任务完成;要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提升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要按照《预算法》规定,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抓紧做好明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