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关于中山区2017年
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6月28日,中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提出的《中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关于中山区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7年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政支出聚焦民生保障,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目标,有力地支持和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审计局对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揭示了专项资金绩效、国有资产监管、资金规范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加强财政预算和财政收支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2017年中山区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更偏多,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刚性还需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较高,财政收入的质量有待提高;财政结余结转资金量较大,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管理效能有待增强;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多发突出,长效监管机制亟待健全。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局提出的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分析原因,落实责任,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10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同时,针对2017年中山区财政决算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认真落实重要改革措施。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主动适应《指导意见》的改革要求,积极改进完善预算报告、决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决算草案编制工作。预决算报告应重点反映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支出决算和政策实施的主要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安排和实施情况等。2019年预算草案和2018年决算报告要全面落实上述要求,提高质量。
2.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加强财政收入科学预测分析,推动严格依法征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的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按照区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必须调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审批或报告,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并有效落实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深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有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3.不断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注重把握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突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积极推进审计范围全覆盖,消除审计盲区和死角。加强审计成果的运用,对一些宏观性、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方面的问题,要积极研究总结,促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完善。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确部门整改责任,严肃审计整改考核问责,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高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