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山区人民法院关于
区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4月26日,中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中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区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14年中山区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中山区法院着力推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参与、优势互补、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完善诉调对接的各项工作制度,优化诉讼调解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将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提升为社会创新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化解社会纠纷,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区诉调对接中心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进一步推进中山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诉调对接中心作为一个集便民服务、化解纠纷、诉讼分流于一体的司法服务载体,在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分流司法案件、及时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法院要努力破解限制诉调对接中心未来发展的诸多难题,在解决软硬件建设滞后问题上下功夫。面对区法院财权物权上收的实际,区法院要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部门特别是市财政的支持,在区委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多方争取资金来源,进一步盘活办公场地,努力解决调解办案场地和人员不足等问题,改善调解环境氛围,为进一步推进中山区诉调对接中心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做好协调,进一步拓展诉调对接领域。诉调对接中心这一司法服务载体,让人民群众在解决法律纠纷过程中有了新的选择。为了发挥其便捷高效的优势,更好地服务群众,区法院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逐步扩大委托调解的受理范围,拓宽行业调解领域,高效整合全区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专业调解优势,按照“以行业为主导、司法支持协助的联动化解纠纷机制”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讼调解”三结合的联动机制,更好地完成定纷止争的特殊使命。
三是注重创新,进一步为辖区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诉调对接中心是诉前纠纷分流与矛盾化解的桥梁,区法院要继续发挥其亲民、高效优势,创新案件繁简分流的方式,科学界定调解范畴,合理把握诉前调解范围,优化服务流程,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探索调解载体的创新,将情、理、法有机结合,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司法服务工作品牌,为“法治中山”建设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