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关于召开中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中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在中山区政府一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议程拟为:
一、听取和审议《中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区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中山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
四、审议决定人事任免事项。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妥善安排工作,届时出席会议。
请区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