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关于召开中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中山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在中山区政府一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议程拟为:
一、审查和批准中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中山区人大代表履职考核办法(试行)(草案)》。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妥善安排工作,届时出席会议。
请区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分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中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